60岁以上旅游“待遇特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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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8:33 沈阳晚报 | |||||||||
出门旅游图个高兴,上了年纪的人尤其钟情旅游。可是,无缘无故的比别人多交了一些额外的费用,心里总不是个滋味。“60岁以上的老人难道就没有‘购买力’,就该多交‘200余元’?”3月24日读者李女士提出了这样的质疑。 李女士告诉记者,退休在家的她每年都要出外转转,散散心,今年也不例外。3月12日就报名参加了由沈阳某旅行社组织的“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珠海十二日旅游专列”的
随后,记者又与该旅行社取得联系,一位姓王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确实有替李女士出游的某些城市收取的200余元收费项目,但这笔款已经包含在团费里了,并不是单独收取的费用,旅行社也没有支配这笔款。当记者问及有什么相关规定支持该项收费时,该负责人则以该团人员刚刚回来,正在休假而自己不知道相关规定为由,没有回答记者的提问。并称先了解一下再给记者一个答复,让记者于次日再打电话了解情况。3月25日,记者再次与该旅行社取得联系,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几位主要领导均不在,要了解情况得周一再来,记者试图几次与该旅行社的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果。记者随后又咨询了本市的其他几家旅行社,都表示没有接到收取该项费用的有关规定。 到底李女士的这种“照顾”是不是合理的?记者随后与沈阳市旅游局取得了联系,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李女士的这种情况必须本人到旅游局进行投诉,登记后再取证调查。对于记者是不是有相关规定支持该旅行社的收费的提问,该工作人员则选择了拒绝回答。随后,记者又与辽宁省旅游局取得了联系。一位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对于该旅行社的这项收费不太清楚,也没听说有什么相关政策规定支持这项收费。对于是不是合理?他告诉记者,如果出游城市方面有这样的规定,可能属于该旅行社与城市方面的单方协议。他提醒消费者如果觉得该旅行社收费有不合理的地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那可以到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走正常程序调查以后,会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本报记者高薇实习生李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