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终被判刑 幕后操纵难逃法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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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8:49 宁夏日报 | |||||||||
3月15日下午,灵武市法院公开审理了田志云、张琳窝藏罪一案。当法官宣布田志云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张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时,二人为自己所做的妨害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的荒唐行为而受到法律严惩懊悔不已。 今年28岁的田志云和田志宏是亲兄弟,家住吴忠市利通区,两人相差不到3岁,相貌也有几分相似。2001年10月21日,田志宏与另外2人在灵武市白土岗乡抢劫他人财物后外逃
2003年11月,灵武市检察院将此案起诉到灵武市法院,法院随即通知田志宏于11月13日到法院开庭。而此时,田志宏向家人扯谎说自己在香港修马路,回不去。这时,田家人又问张琳怎么办?张琳哄骗田志云说:“你去开庭,法院的人我已经打点好了,法官问你啥你就说啥,只是走个程序而已,审完后你就可以回家了,绝对没有事情。”于是,在张琳的授意下,田志云在其父母的陪同下,再次来到法院。在法庭上,田志云以田志宏的身份交代“犯罪事实”,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按了手印。 案件审理结束后,由于事实清楚,抢劫罪名成立,灵武市法院决定对其当庭逮捕。田志云被送进了监狱,田家的人才明白张琳向他们索要钱财是真,帮忙办事是假,造成的结果是花了那么多钱,不仅没救出小儿子,又搭进去了大儿子。几天后,慑于法律的威严,田志云在看守所交代了事情的真相。灵武市法院得知消息后,立即和检察院进行查证。经过指纹鉴定比对,发现接受讯问和审判的“田志宏”果然是被人冒名顶替的。之后,在幕后策划的张琳也被揭发出来。灵武市检察院遂将该起抢劫案撤回,但此时真正的案犯田志宏已负案潜逃。 于是,灵武市检察院于2004年3月15日以田志云、张琳犯窝藏罪提起公诉。法庭审理认为,田志云明知其弟田志宏是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却为使其弟逃避审判,自己冒充抢劫犯到司法机关接受讯问和审判,结果造成田志宏逃匿;张琳明知田志宏是取保候审的嫌疑犯却故意为田志云冒名顶替田志宏出谋划策,田志云和张琳均构成窝藏罪。因此,法院做出了以上判决。(本报记者任建中)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