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不择校 民办要教育多样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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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8:50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部长周济25日谈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时说,“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名校办民校”是一种很好的思路和做法。公办学校应该追求公平和均衡化的发展,不应成为择校的热点;民办学校要不断吸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们对教育多样化以及更高的要求。
将于2004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了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它优惠政策;规定了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周济说,这些优惠和扶持政策,将会形成一个全社会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环境,有利于提高举办者的办学积极性,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