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别整成承诺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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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9:27 沈阳今报 | |||||||||
殷国安 背景事件一年一度的高考越来越近,据报道,北京市考生高考“诚信承诺书”的内容已经确定:考生表明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真实准确的,表示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将接受处理等。
什么叫“承诺”?就是自己对某件事的承认、许诺。那么,这种承诺一定是承诺者自身愿望的真实表达,“承诺”和强制是毫不相干的。现在却要求考生必须签订承诺书,而且承诺的内容也是由一方全权拟定的。这种承诺完全与自愿的原则不符合。签订承诺书虽然可以畅通无阻,但和是否作弊没有因果关系。 同时,签订承诺书和最后的处分也没有因果关系。我们认为,谁作弊了,就按照“违反考试管理要求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难道因为你承诺了诚信、承诺了“如有违反将接受处理”,才进行处理,不承诺就不处理?难道承诺了和没有承诺就有不同的处理?不管什么情况,只应该按同一标尺处理,与承诺与否没有因果关系。 这样看来,承诺书的作用令人难以乐观。我想其初衷,还是想通过这种办法,再对考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进行一次考试纪律的教育和对违规行为处理的警示教育,如果说这是狠刹考试违纪舞弊歪风、制止考场腐败的重要举措,其作用其实也就在于此。但这作用实在是有限得很。过去,我们机关干部被通知去参观一个“反腐倡廉”的展览,结束时人人都在一块写着“拒绝腐败,廉洁从政”的大白布上签字。有没有人不签?一个也没有。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搞、无权搞腐败的人,还是过去、现在已经搞,将来还要继续搞腐败的人,都会毫不迟疑地在白布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今天的高考“诚信承诺书”和上述签名有异曲同工之处,弄得不好,就会成为一场“承诺秀”。治理高考作弊,主要是有好的制度,看似热闹的花架子不会解决什么实质性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