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月嫂”索赔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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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2:45 扬子晚报 | |||||||||
2002年,一本书(《赢在起点———中国第一本成功早教案例分析报告》)将刘洁称为“中国第一月嫂”,并将她塑造成为中国民间早期教育的创始人。众多年轻的父母随后成为第一月嫂的顾客,但其中一些人很快认为自己上了当,向警方报警并向媒体投诉。随后,中国青年报经过采访后刊发了三篇报道———《揭开“中国第一月嫂”的面纱》、《“中国第一月嫂”是这样塑造的》、《稀里糊涂给刘洁做了一次宣传》。报道刊发后,刘洁以名誉侵权将中国青年报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108000元。昨天上午,北京市
“月嫂”身份成谜 昨天的庭审中,刘洁并未出庭。她的律师指出,中青报的报道严重侵权,特别是将刘洁与“北京人在起点国际儿童教育咨询中心”的法人代表刘静洁当成一个人—————中青报曾经报道,2002年6月17日,北京贝婴美咨询中心改名为国际儿童教育咨询中心,前者的法人代表叫刘静洁,报道中指出:“刘洁多次更改名字,她原名叫刘杰,后改用刘静洁,现又自称刘洁。” 刘洁的律师当庭表示,刘洁只是咨询中心聘请的育婴专家。为了证明中青报社弄错了对象,在法庭上,刘洁的律师拿出了咨询中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交给法官。两份从政府部门调取的证件上确实显示,中心法定代表人是刘静洁。对于上面的照片,原告律师指出那不是刘洁。 对此,中青报的律师出示了相关的户籍调查。调查内容是走访了刘洁的老家等,提交了内蒙古乌海市公安局、乌海市凤凰岭街派出所出示的证明——刘洁曾用名分别为刘杰、刘静洁。法院采纳了这些证据。 为了进一步认定刘洁是否就是刘静洁,法官还将刘洁律师提供的刘静洁简历上的照片,交给五名刘洁的顾客指认,其中三人当庭表示照片上的人就是刘洁,两人称“很像”。 五顾客指认施骗 包括高女士在内的五人曾经是刘洁的顾客,昨天,她们当庭指控刘洁欺骗自己。高女士介绍,2002年9月,她的宝宝刚出生50多天,看到“中国第一月嫂”刘洁的宣传后,满怀希望抱着孩子来到位于月坛少年之家的咨询中心。听完刘洁的育儿介绍后,她当场交了全年4800元的育儿费,还买了数百元保健品。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完全动摇了高女士对刘洁的信任。“刘洁很不守时,与我从报道中得出的高层次人物印象反差很大。” 高女士说,每次到育儿时间,刘洁都要迟到三四十分钟,打电话催总说自己太忙有许多媒体要采访她。有一次,高女士向刘洁请教,为什么她的孩子临睡前吃奶最香最多,刘洁的回答让高女士愕然:“你孩子不是属马吗?马不吃夜草不肥呀。”高女士怎么听怎么觉得这番话有悖于刘洁宣称的科学育婴的理论,完全是一种市井迷信。最让高女士担心的是,刘洁迟迟不给她开育儿费的发票。为此,她三番五次找刘洁,但刘洁不是以公章不在自己手上为由推托就是拿一沓外单位的发票凑足4800元。最终,高女士只要到了一张没有公章的收据。“原定接受12次的育儿服务,结果在3次后,就再也找不到刘洁了。” 庭审持续了5个多小时,法院宣布择日再审。邓婷(《据京华时报》)链接 “中国第一月嫂”争议 2002年8月,新华出版社出版了《赢在起点———中国第一本成功早教案例分析报告》。书中第一次称刘洁是“中国第一月嫂”,封套还标有“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白岩松隆重推荐”等字样。2003年2月8日,中国青年报《揭开“中国第一月嫂”的面纱》的报道,指出刘洁所谓的早教理论实际是伪科学,并具有商业欺诈的性质。2003年2月9日,白岩松在接受北青报采访时表示,他并未推荐过《赢在起点》,也不认识刘洁。 2003年2月10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报道《“中国第一月嫂”是这样塑造的》,作者是曾经拍摄过刘洁的摄影师。作者称,关于刘洁的宣传照片是在借用道具的情况下拍出来的。 同日,中国青年报还刊登了报道《稀里糊涂给刘洁做了一次宣传》,作者为前《华夏时报》记者。作者称自己曾发表过宣传刘洁的假新闻,并为此向读者道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