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高校招生政策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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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2:5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有所调整。 本科院校一般不安排专科计划 今年我省继续适度扩大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普通高校安排本专科招生计划28万人,其中本科12.2万人,比上年增加1.9万人,增幅19%。鼓励和支持在江苏的部属高校增加在我省的招生计划。今年除新升格或有低层次学校并入的本科
设“平行院校志愿” 今年在普通类院校每批次的“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前,设“平行院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平行院校志愿。省招办在投放填有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档案时,按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考生所填若干所平行院校志愿,只要其中有一志愿符合投档要求即被投出,视为该考生已获得了该轮次的投档机会。 单科优秀考生可选择性录取 对高考总分在第一批本科省控线上,单科考试成绩优异,即分别为全省各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前5%的考生,确定为单科优秀考生,省招办将名单提供给考生所报高校。高校可使用选择性计划,也可使用已向社会公布的计划,在本校的投档线下,省同批控制线上,选择录取志愿符合要求的考生。如使用已向社会公布的计划录取单科优秀考生,则高校须提出拟录取的考生名单,经省招办审核确认后方可录取。招生院校应将该录取方法通过本校招生章程事先向社会公布。 品德突出可加分 在录取照顾政策中,今年新增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经省招委审核批准,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沈昭 袁建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