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工在日胜诉 日地方法院首次判日政府赔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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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3:1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26日电 因在二战中被强虏到日本新泻港从事残酷劳动,12名中国原劳工等人提起诉讼要求国家和新泻市的企业进行损害赔偿等,新泻地方法院于26日下达判决,命令被告方的日本政府和企业向原告支付88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 共同社消息称,这是各地的劳工强虏诉讼中首次作出命令日本政府和其企业进行赔偿的判决。
23日,36名中国籍原劳工及已死亡7名劳工的遗属总计70人曾向日本札幌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及6家企业对此事谢罪,并支付总额8亿6千万日元的损害赔偿,但该法院驳回了中国劳工的赔偿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