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战劳工索赔案胜诉 日法院首次裁决政府赔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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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4:44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日本新泻地区法院3月26日做出判决,命令日本政府和当地一家企业向二战时期的12位中国劳工及其家属支付8800万日元(83.02万美元)的损害赔偿。这是日本法院首次命令日本政府向中国劳工做出赔偿,而此前一般仅要求私有企业赔偿。 据报道,此案原告是10名幸存的二战时期中国劳工,以及2名已故劳工的家属。1944年,这12名劳工被强行带到日本北部新泻,被迫在恶劣条件下在当地一个港口从事高强度的
据悉,12名原告共向日本政府以及涉案公司提出索赔2.75亿日元,但新泻法院做出了8800万日元的赔偿裁决。 最近,日本法院裁定日本政府和公司在强行使用中国劳工问题上触犯了法律,但很少做出赔偿决定,理由是此类诉讼已经超过了诉讼有效期限。在日本,相关案件的诉讼期限一般是20年。(王建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