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领低保要一退二罚 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已展开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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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02:29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肖玉)低保应当“应保则保,不应保的坚决不保”,月收入数千怎能享低保?昨日,市、沙区民政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就本报报道展开紧急调查。 昨天下午2点,沙坪坝石井坡街道办事处正组织辖区内各居委会书记和所有低保员召开大会,进行纪律教育,布置低保清查工作。下午3点,市、区民政局有关领导也到达了石井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低保监管工作。
市民政局有关人士表示,本报昨日报道内容详实,报道的数据扎实。石井坡街道负责人表示:将对本报报道事件彻底调查,如果确实存在“混吃冒领”低保情况,将严格按照129号政府令,除要求当事人退还低保金外,还将处以1-3倍罚款。该街道负责人表示,街道将对辖区内所有低保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加强管理。 市民政局有关人员强调,“应保则保,不应保坚决不保”的低保目标将长期坚持落实,今后将加大监管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