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工日本赢官司 被判获赔8800万日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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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02:31 重庆晨报 | |||||||||
日本新泻地方法院26日判定,日本政府和当地的一家海运公司应当向11名在二战期间被绑架到日本做苦役的中国劳工支付总额为8800万日元(约合83.03万美元)的赔偿。这是日本法院首次判处政府和企业同时向被绑架中国劳工进行赔偿。 中国劳工艰难胜诉
新泻地方法院审判长片野悟好在宣布判决时说,将劳工绑架到日本做苦役本身就是“日本政府和企业策划并实施的不法行为”。此外,这些中国劳工被绑架到日本新泻后,被迫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为新泻临港海陆运输公司工作,而日本政府和新泻临港海运公司没有为这些劳工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所以必须向每位中国劳工支付800万日元(约合7.55万美元)赔偿费。 12名中国劳工于1944年被日本军队强行绑架到日本新泻,被迫在新泻港口和新泻车站从事搬运煤炭、大豆等苦役。在此期间,他们受尽折磨。这些原告在战后回到中国后肉体上和精神上都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忍受着各种煎熬。于是10名中国劳工和1名已经去世的中国劳工的两名遗属在1999年8月提出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有关企业支付赔偿。 日本政府首次赔偿 新泻地方法院的判决令日本政府感到十分意外,因为这是法院首次判处政府和企业向受害的中国劳工进行赔偿。 新泻地方法院宣布判决结果后,日本外务省发表声明说,这一判决很“严重”,政府将立刻和有关机构进行讨论,磋商对策。冯俊扬(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