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福州市委原常委、秘书长方长明受贿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11:07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昨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福州市委原常委、秘书长方长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方长明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方长明于1996年至2000年2月期间,利用担任福州市鼓楼区区长、中共鼓楼区委书记的职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8万美元、10万元港币、价值39.5万元港币的“劳力士”手表一对及象牙观音一尊,并直接造成经济损
紫光扫描仪服务创新高 中国网络通俗歌手大赛
金手指颁奖大典紧急招 古天乐新片征召女主角
失达人民币1587万元。

  南平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长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所犯罪行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并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损失,犯罪情节严重,但其尚能坦白认罪,受贿所得的款物也已基本追回,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方长明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方长明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省法宣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