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旭谈破解“执行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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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11:27 解放日报 | |||||||||
这几天,上海各级法院打响了集中执行战役,对1200多起执行案件展开“攻势”。集中执行,让“执行难”问题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热点。“执行难”究竟难在何处?如何破解?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陈旭。 陈旭曾多年从事政法工作,并有丰富的领导经验。他认为,破解“执行难”十分重要,也十分迫切。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当事人合法权益难实现,市场经济秩序难维护
陈旭说,近年来,各级法院基本扭转“重审判轻执行”思想,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并健全执行机构,建立执行工作新机制,不断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去年全国法院共执结案件2343868件,标的额3434亿元,同比上升8.46%,这一可喜成绩,同各级法院的不懈努力分不开。同时,陈旭强调,目前“执行难”尚未得到根本缓解。 谈起“执行难”,人们往往归咎于法院执行不力,陈旭认为这种认识不全面。“执行难”现象成因复杂,还包括被执行人无偿付能力或故意不偿付,有关法律制定不科学、不完备,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等。其中我国目前有关执行的立法不够完善、当事人缺乏经营风险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等客观因素,才是造成“执行难”的根本原因。据最高法院统计,大约30%至40%的案件,属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这好比一个病人送进医院时已死亡,医院只能查明死因,却无法起死回生。由于现有法律的缺陷,一些当事人为避免超过法定申请执行期限,明知债务人无财产仍不得不向法院申请执行,这一定程度上也造成执行存案越来越多,影响司法权威。 尽管成因复杂,但陈旭认为,执行难这道“坎”,不能绕着走,只能跨过它。他的建议: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操作性强的民事强制执行法,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帮助公民树立经营风险、诉讼风险意识,提醒他们不要同信誉、资产状况差的企业做生意,以免日后发生官司打得赢、执行难到位情况。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征信制度和财产登记制度。当前,查找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是法院执行工作遇到的最大困难,如果有社会信用体系作保障,“执行难”会大大缓解。对于那些有财产仍拒不履行法院裁判和躲避执行的,要严肃执法,依法予以打击。陈旭表示,只要社会各方形成合力,就一定能破解“执行难”。本报记者朱泳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