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购教材书受贿5万元 合浦一教育局长被判3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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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11:29 新桂网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通讯员黄晓明)原合浦县教育局局长陈四海利用职务之便,在合浦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向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订购辅助教材书籍过程中,收受该杂志社好处费5万元。3月26日,罪犯陈四海因犯受贿罪被南宁市永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退回的赃款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春,合浦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向广西教育学院杂志社订
2003年6月17日,接到举报的检察机关找陈四海谈话,心虚的陈四海在其自述书中供认了自己收受5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 作者:卢荻 黄晓明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