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订中小学生守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13:20 扬子晚报 | |||||||||
新华社北京电 教育部近日修订并发布了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除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外,新的守则和规范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分别增加了符合时代特征的内容,如诚实守信、加强实践、合作意识、创新意识、网络文明、安全自护、远离毒品等。修订后的《中小学生守则》及《行为规范》将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新的守则和规范的发布,是教育系统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及中小学生学习守则和规范,从本地本校实际出发,健全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做到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广大干部、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及思想状况变化,帮助学生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道德选择与行为评价的能力。 原来的《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继发布于1981年、1991年和1994年。(吕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