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副主席:争论有助香港基本法原则之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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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15: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三月二十六日电 题:争论有助《基本法》原则之厘清──访香港立法会议员、民建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谭耀宗 中新社记者尹丹丹 “近期,社会上对《基本法》的一些讨论和疑虑主要来自政制发展问题。当前最重
在接受本社记者专访,谈及颁布十四年、实施逾六年的香港《基本法》时,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民建联副主席谭耀宗如是说。 身兼多个公共服务职位,与蓝领、白领均有密切接触,谭耀宗深感,“九七”回归后,香港人对国家的感情、对中央的信任度都较以前有所提高,《基本法》的落实亦比之前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大家对《基本法》的了解增加了,不仅认识到其中有很多对公众权利的保障,而且越来越明白要依照它做事。” 不过,问题肯定是有的。比如,对如何落实“一国两制”,许多香港人的认识就仍比较表面,看得也较简单。在实施过程,对《基本法》一些条文的解释,有时会存在不同意见,并由此产生争论。当前备受关注的香港政制发展问题即如此。 曾任《基本法》草委的谭耀宗说,当年起草《基本法》时,对政制发展尤其是立法机关的组成、行政长官的选举,社会上的意见就很多。因此,草委就以一种时间表方式解决问题,将“回归”后第一届、第二届立法会和行政长官的选举办法制定出来,二OO七年后如果需要可进行修改,届时再依照一定程序考虑。也就是说,在特区政府成立十年后再考虑政制新发展问题。 “《基本法》其实已对香港政制的发展和未来作出明确规定,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分别提出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最终达至普选的目标。我们有起步点和时间表,如果需要修改有关内容,也有机制进行。当然,达到最终目标也有条件,就是要‘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 谭表示,《基本法》中有关政制发展的条文已经考虑了方方面面的意见,之所以产生争议,关键是其中规定可以修改。他笑言,如果当初规定不能修改,写死了,现在的争议可能更大。 他说,争论到最后虽然也可像解决“居留权”问题那样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给出终极解释。“所以,希望大家能进行理性的讨论,而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先把《基本法》中的原则、程序弄清楚。”比如对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有关条文如何解释,“循序渐进”的精神实质是什么,对香港的“实际情况”怎么理解,有关条文中提到“如需修改”应由谁来确定需要修改等等。“这些弄清之后,我们再进一步考虑政制发展,务求做到既符合《基本法》规定,又将政制向前推进。” 除政制发展本身之外,争论也从侧面反映出另一种问题,就是香港民众对内地的理解仍不够深入。“毕竟香港和内地的文化有差别,对一些问题香港民众有时就不一定理解。”谭认为,政府在工作时应该提供更充足的道理以说服民众,特别是对那些缺少机会亲自接触内地的人士;同时,也希望香港人能主动了解内地进而增强自己的理解力。 “当然,许多问题还是需要时间来解决,特别有赖于大量的事实。”谭相信,随着国家的发展,内地的经济水平和社会生活水准越来越高,会对香港人的认识产生积极影响。 由此,谭亦指出在《基本法》的推广与宣传上极有改进和加强的必要。他认为,政府以往的宣传工作比较表面化,制作的宣传片内容太简单,且偏于强调香港人的权利,对“一国两制”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内涵宣传得少。 “‘一国’是前提,在此之下才有‘两制’;‘高度自治’的‘自治’不是完全的绝对的自治,而是在《基本法》范围内。这些以前宣传得都很不够。” 谭耀宗期望,政府能将学习、宣传《基本法》引入大、中、小学校,在年轻人中间展开教育。 他同时表示,民建联正计划近期印发一批《基本法》,与此相配合,还会印刷国家《宪法》并会指明最新修改之处,以及邓小平有关“一国两制”和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讲话。“这将有助于香港民众了解当年中央对香港问题是如何考虑的,然后明白现在的形势。” 相关专题:民建中央2004年IT信息小组第一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