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解释《基本法》具法律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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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15: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解释草案” 综合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委员长会议昨日在京举行。会议建议列入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的有关问题作了汇报。根据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委员长会议决定,征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对该解释草案的意见。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昨日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基本法》第158条行使解释《基本法》的权力,完全合法合宪。 新华社26日发表王振民的署名文章,题为《依法治港的必要之举》。文章说,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具有充分的宪法和《基本法》依据。文章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基本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解释,与《基本法》本身具有同样的效力,各方面都必须予以遵守和执行。(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