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上登记拆迁估价机构 居民可自己委托估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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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19:09 北京晚报 | |||||||||
今后,拆迁居民若对拆迁估价机构的评估不满,想要自己委托估价机构重新估价,可以直接上网查找。记者从国土房管局获悉,本市所有拆迁估价机构登记工作已经完成,106家具有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已经在北京拆迁信息网(http://www.bjchaiqian.gov.cn)向社会公开。 据介绍,今后新取得房地产估价资格的单位,都要在主管部门核准资格后的10天之
记者同时了解到,北京市贯彻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已经出台。根据该意见,今后拆迁估价机构都要在拆迁现场设置临时办公场所,现场公布估价机构的资质证书等内容,并设置便民监督电话。征得被拆迁人的同意后,估价机构可以在现场临时办公场所公示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公示时间为7日。(记者洪燕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