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解释《基本法》香港各界表欢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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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8日02:23 时代商报 | |||||||||
新华社电 香港社会各界认为,港人对于“基本法的解释权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方面有一致的认知。既然香港社会对《基本法》条文中有关政制发展的个别字眼意见不一致,甚至“各自表述”,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进行“释法”,对有争议性的字眼一锤定音,这是令社会停止争执,在稳定的前提下繁荣发展的必要举措。 全国政协常委、福建社团联会荣誉会长黄光汉表示,在香港社会就政制发展问题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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