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分析中国劳工索赔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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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8日04:13 深圳商报 | |||||||||
专家学者分析中国劳工索赔胜诉 赔偿金兑现不容乐观 【本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26日下午,日本新泻地方法院判定,日本政府和新泻临港海运公司应当向11名在二战期间被绑架到日本做苦役的中国劳工支付总额为8800万日元的
判决令日本政府很意外 新泻地方法院的判决令日本政府感到十分意外,因为这是日本地方法院首次判处政府和企业都要向受害的中国劳工进行赔偿。判决结果宣判后,新华社记者曾向日本法务省官员提出采访要求,但法务省官员拒绝对判决结果发表任何评论。稍后,日本外务省就此事发表声明说,这一判决很“严重”,政府将立刻和有关机构进行讨论,磋商对策。与此同时,作为被告之一的新泻临港海运公司发言人则在声明中说,法院做出了一个“并不恰当的决定”。“我们将和律师对判决内容进行研究,决定是否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赔偿能否兑现尚需等待 “根据日本法律规定,如果作为被告方的日本政府和企业对地方法院的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的话,那么就只能等日本高等法院的终审判决下达后,才能知道中国劳工是否能得到一审判决中总额为8800万日元的赔偿金。”今天上午,一直密切关注着中国劳工追诉索赔进程的中华日本学会副会长骆为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提醒,“新泻地方法院判决赔付中国劳工的这笔赔偿金最终能否真正落实到受害者手中,仍然需要一段时间的等待。”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李建民博士也认为,对于从事着艰难的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工作的人士来说,日本地方法院能够首次判决日本政府和企业共同对中国劳工进行赔偿,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但是能否最终兑现这笔赔偿金前景不容乐观。因为根据以往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案件的经验,经常会出现日本高级法院在终审时推翻地方法院判决的情况。 民间对日索赔道路漫长 据骆为龙介绍,截止到目前,中国受害劳工已在新泻、长野、群马、东京、京都、福冈、广岛等地提出20多起诉讼,但胜诉的官司却是屈指可数。 当提及中国劳工案索赔难在何处时,骆为龙分析说:“除了缺乏经费和诉讼过程漫长导致许多原告去世外,受害中国劳工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追诉时效的问题。日本法院经常以超过民法中规定的20年侵权追诉时效为由而驳回中国劳工的赔偿请求。” 代表中国2000多名侵华日军化学武器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出诉讼的苏向祥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对日民间诉讼的原告主要有三部分:中国劳工、日本遗留化学武器的受害者和日军在华实行细菌战时的受害者。他气愤地说:“在判决书中,日本法院经常承认日本军国主义造成的受害人终身痛苦的事实,但一涉及到受害人提出的道歉和赔偿要求,日本法院就会无理地予以驳回。”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