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经费为何不单列 财局回应尽量采讷代表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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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8日09:11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 张英姿 陈龙 林劲松 通讯员 穗仁宣)“当了人大代表一年多以来,每次参加代表活动或者视察时,工作人员在给我们发补贴时会尴尬地说,经费有限,只能从代表补贴这边节省一点。”人大代表朱永平对此表示大惑不解,代表活动经费不是应该有财政保障的吗?为此,他于昨日上午领衔向市财政局发起了询问:代表活动经费是否按《代表法》规定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是否存在不作为行为?“《代表法》规定代表活动经费要列入本级预算中去,该法实施12年以来,我们一直都按这个规定去做。”市财政局
据介绍,在提交今年大会审议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的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中,明确了人大代表活动的经费要列入年度预算中。 朱永平等代表建议财政局在明年把代表经费单列出来。孙惠波表示将与市人大协商,尽量采纳代表建议。(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