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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纠纷为何越来越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8日10:31 新桂网

  新华网济南3月28日电(记者王娅妮)“从1998年的50多例,到现在的每年200例左右,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数量呈逐渐增加之势。”山东省卫生厅有关人士透露。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一条重要渠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数量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医疗纠纷的一些新变化。

  自2002年9月成立以来,山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已组织了194例医疗事故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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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其中被鉴定为事故的有97例,平均事故率达50%。鉴定办公室主任于群贤分析,百姓就医需求大幅增加,使医疗机构业务量增长迅速,发生医疗纠纷的几率也就大了很多。

  医疗机构业务量增加的同时,其管理水平却没有相应跟上。一些医生在接诊时往往过多地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医德医风状况不尽如人意。部分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差、责任心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出现问题后不积极补救。“大多数事故并不是因为医生的技术水平不够才发生的,责任心不强才是造成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于群贤说。

  医疗纠纷的增多还有深刻的社会和体制原因。“医疗费用的大幅上涨与百姓收入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医疗纠纷的增加。获得一定数量的经济赔偿是许多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要考虑。”于群贤分析说:“另外,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对医院和医生的期望值往往过高。而现有的医学水平有限,医疗过程本身风险很高,不确定因素也多。在患者及家属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一旦治疗不能达到他们所预期的效果,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就很大。”

  另外,还有一个使医疗纠纷数量增加的重要原因,即患方维权渠道的畅通。2002年9月开始实施的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允许患方复印病历等规定,以及司法部门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采取“举证倒置”原则,给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及家属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一条相对畅通的途径,使患方和医方的地位更平等。“对患者来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门槛已大大降低。”于群贤说。

  作者:王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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