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交警队群体贪污110万 队长被判刑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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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01:28 北京娱乐信报 | |||||||||
7人被起诉队长被判刑11年 贵州省清镇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及其所属车辆管理片区(简称管理片区)工作人员将乱收费所得资金,大肆私分鲸吞或以“福利”名义分发干警,涉案金额高达110余万元。这起群体性贪污窝串案共有7人被起诉,涉案人员之多,金额之大,作案时间之长在贵州十分罕见。
贵阳市中级法院和清镇市法院最近相继对主要涉案人员进行公开审理。清镇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队长马安国贪污公款17万余元,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交警大队原教导员罗少云贪污11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余人员也受到法律的处罚。 驾驶员较真乱收费 举报牵出窝串案 长期以来,清镇市车辆管理片区在向驾驶员及车辆收取合法规费的同时,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驾驶员们为使年审顺利过关,不得不忍气吞声。直到一名颇为“较真”的驾驶员进行举报,才揭出了种种黑幕。 2003年3月5日,清镇市一名个体驾驶员来到管理片区办理年审,被要求交了包括书刊费、学习费及片区管理费等在内的费用150多元。经过打听,他得知邻近县市年审才交50余元。差距为何如此之大?他认定其中必有问题,遂向清镇市纪委、检察院反贪局等部门举报。 这一举报线索引起了清镇市委和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检察长何鸣明决定立即初查,并亲自查阅相关材料。3月14日,交警大队财务人员冯燕携赃款7万余元自首,并供述了其他人的部分犯罪事实。 专案组顺藤摸瓜,这一贪污窝串案终于浮出水面。据查,按车辆管理片区的收费规定,每个驾驶员年均多交80多元的乱收费,片区每年多收费达数十万元。交警大队采取不入账的方式,这笔钱或以给交警大队全体干警发放福利的名义集体私分,或被主要涉案人员共同或私自贪污。主要涉案人员所得金额从2万多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51元年审费属正规收费 司机每人多交80多元 据查,清镇市交警大队于1994年底向物价部门提出由车辆管理片区向个体车辆及驾驶员每年收服务费的申请,并得到批准。市财政局要求这项收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所收资金必须存入财政专户。随后,交警大队委托童昌伦担任管理片区负责人兼出纳。 从收费之初,这项收费就被交警大队领导、管理片区视为“小金库”的来源。据办案人员介绍,在管理片区向驾驶员收取的各种费用中,只有51元的年审费属正规收费;而30多元的书刊费、20多元的学习费应根据驾驶员自愿交付,而在这里却成为强制性收费,交费者敢怒不敢言,30元的片区管理费也没有收费依据。上述几项相加,驾驶员每年人均多交费80多元。这一片区驾驶员1997年就有近9000人,且呈持续上升趋势,因此片区每年乱收费就达数十万元之多。加之这笔款项根本未入账,成为“体外循环”的“唐僧肉”就不足为怪了。 新华社记者何云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