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镇交警大队“黑吃”17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06:08 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贵州省清镇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及其所属车辆管理片区工作人员将乱收费所得资金,大肆私分鲸吞或以“福利”名义分发干警,涉案金额高达110余万元。这起群体性贪污窝串案共有7人被起诉。清镇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队长马安国贪污公款17万余元,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交警大队原教导员罗少云贪污11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余人员也受到法律的处罚。
“较真”驾驶员举报窝串案 2003年3月5日,清镇市一名个体驾驶员到管理片区办理年审,被要求交了包括书刊费、学习费及片区管理费等在内的费用150多元。经过打听,他得知邻近县市年审才交50余元。差距为何如此之大?他认定其中必有问题,遂向清镇市纪委、检察院反贪局等部门举报。 这一举报线索引起了清镇市委和检察院的高度重视。调查伊始,主要涉案人员均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清镇市委果断决定,立即对公安局原副局长马安国、交警大队教导员罗少云等人实行“双规”,以打乱对方阵脚。3月14日,交警大队财务人员冯燕携赃款7万余元自首,并供述了其他人的部分犯罪事实。 专案组顺藤摸瓜,这一贪污窝串案终于浮出水面。 “糊涂账”体外循环 据查,驾驶员每年人均多交费80多元,片区有驾驶员近9000人,片区每年乱收费达数十万元。这笔款项根本未入账,成为了“体外循环”的“唐僧肉”。 据检察机关查明,1999年至2003年12月,片区负责人兼出纳童昌伦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原管理片区会计等人多次共同私分未入账截留下来的驾驶员管理费23万余元。从1995年起至案发,仅童昌伦个人就私自侵吞驾驶员管理费40余万元。 作为公安局副局长和交警大队负责人,马安国先后多次指使原交警大队财务人员冯燕等人将违规收费资金近20万元截留私分。在此期间,马还伙同交警大队教导员罗少云将片区上缴的24万余元私分。 为了掩盖侵吞公款的犯罪行为和安抚人心,马安国及罗少云等交警大队领导每年都拿出部分违规资金作为福利分发给干警。根据职级职别,发得多时基层干警通常数千元,大队干部则上万元,队长、教导员则高达数万元,并在干警收到福利后,当场毁掉分钱名单等证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