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真驾驶员捅破交警队窝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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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07:32 都市快报 | |||||||||
据新华社贵州省清镇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及其所属车辆管理片区工作人员将乱收费所得资金,大肆私分鲸吞或以“福利”名义分发干警,涉案金额高达110余万元。这起群体性贪污窝串案共有7人被起诉,涉案人员之多,金额之大,作案时间之长在贵州十分罕见。 贵阳市中级法院和清镇市法院最近相继对主要涉案人员进行公开审理。清镇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队长马安国贪污公款17万余元,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
2003年3月5日,清镇市一名个体驾驶员来到管理片区办理年审,被要求交了包括书刊费、学习费及片区管理费等在内的费用150多元。经过打听,他得知邻近县市年审才交50余元。差距为何如此之大?他认定其中必有问题,遂向清镇市纪委、检察院反贪局等部门举报。 据查,按车辆管理片区的收费规定,每个驾驶员年均多交80多元的乱收费,片区每年多收费达数十万元。 为了掩盖侵吞公款的犯罪行为和安抚人心,马安国及罗少云等交警大队领导每年都拿出部分违规资金作为福利分发给干警。根据职级职别,发得多时基层干警通常数千元,大队干部则上万元,队长、教导员则高达数万元,并在干警收到福利后,当场毁掉分钱名单等证据。 据介绍,交警大队名义上虽隶属于当地公安局序列,实际上却实行垂直管理,其人、财、物等管理权皆由交警支队掌控,公安局并无权过问,也就无从管理。而上级交警支队距离太远,管理又难以取得真正效果。难以想象,此案若非那位“较真”的驾驶员举报,窝案不知还要窝多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