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奖发票还可摇出万元大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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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07:41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都红秋报道从4月1日开始,鞍山市服务(娱乐)业定额发票在原有刮奖、举报有奖的基础上,又给消费者增加了一次中奖机会:发票可摇奖,奖金总额15万元。 据悉,发票摇奖时间为每个月一期,全年十二期。每期摇奖时间为当月最后一周的周六,首期摇奖活动于2004年4月24日举行。4月1起开具的“辽宁省鞍山市服务(娱乐)业定额发票”均可参加发票摇奖活动。
每期发票摇奖奖金总额为15万元,奖项111个。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50000元;二等奖10个,每个奖金5000元;三等奖100个,每个奖金500元。摇奖号码由八位数字组成,其中后七位号码代表发票号码。消费者拨打电话16866166,每分钟0.40元,根据语音提示输入八位发票摇奖号码,并经确认后,就可获得中奖机会。摇奖号码采集时间为上月最后一个周五的零时至当月最后一个周五的零时。第一期时间为2004年4月1日零时至2004年4月23日零时。兑奖时间为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逾期未兑奖的视为弃奖。 地税部门提醒:参加摇奖活动的发票,票面必须加盖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客户名称、开具日期、服务项目等必须填写齐全。每张发票只有一次参加摇奖活动的机会。中奖者可以到鞍山市各区、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兑奖手续,全市通兑。根据有关文件,对消费者中奖所得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1万元以上的,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4月1日起,鞍山市将启用2004年新版发票,2003年版发票作废,如有商家继续使用2003年版发票,消费者举报后经核实将得到最低为100元的奖励金,举报电话:55881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