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设立优秀人才津贴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09:55 北京日报 | |||||||||
每月最高五千元津贴 据《海南日报》报道 海口市日前出台了《海口市高层次人才管理若干规定》和《海口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设立高层次人才津贴制度,投身海口建设的优秀人才最高可获得每个月5000元的津贴。
根据《海口市高层次人才管理若干规定》,在聘任期间,两院院士及国家最高科学奖获得者每月发给5000元津贴;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及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获奖人每月发给3000元津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每月发给2000元津贴;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每月发给1500元津贴;具有自主研发的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高新技术项目,在海口转化成果、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每月发给1000元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