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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首次公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14:40 金羊网-羊城晚报

  职能部门由“划桨”转向“掌舵”

  本报深圳讯 前日,备受外界关注,历时3年,16次易稿的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首次公开。根据此方案,深圳市政府部门将由原来的45个整合为35个。政府职能范围由重执行转向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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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试点方案规定,4个编制以下的处室一律进行归并,实行“大处制”,同时将副局级部门内(下)设机构由正处级调整为副处级,实行“小局小处”,市编办负责人称,此举将可以改变某些政府部门“官多兵少”的状况。

  2001年11月,中央编办正式函告广东省以及深圳市,经中央编委领导同意决定在深圳市进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公共行政体制改革试点。该改革试点方案历时3年,共修改完善了16稿。

  提升职能部门地位

  从改革试点目标看,这次改革不同于以往的机构改革,不是简单的撤并政府机构、精简人员编制,而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方案》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必要的整合,加强了政府公共决策职能,增强了政府宏观调节能力,促进政府由注重“划桨”转向“掌舵”。整合后,市政府工作部门减少为35个。

  根据职能定位新要求,《方案》削弱了管制性政府部门。如这次将城市规划与国土管理部门予以分设,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升规划管理职能部门的地位,加强规划前瞻性研究,提高规划与建设的层次和标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并加大规划与土地管理之间的权力制约,强化规划的法定化、权威性等。

  《方案》加强政府监管功能,包括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监督局;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改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新设知识产权部门,加强对专利、版权的集中统一执法;理顺工商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能关系,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公平的市场环境。同时,清理和规范现有执法机构,不再设立行政执法队伍。

  市编办负责人反复强调说,“这次改革并不是‘行政三分(制)’,但决策、执行、监督都糅合在方案里面”。

  改变官多兵少现状

  这次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圳市不仅整合了政府工作部门,而且对各部门内设、下设机构也进行了规范。

  “某些编制单位一共才四人,一个处长,一个副处长,一个科长,只有一个办事员。”市编办一位负责人称,“大处制“将可以有效改变政府部门“官多兵少”的状况,充实一线队伍,提高办事效率并降低行政成本。

  为最大限度地减小改革阻力,本次改革在编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采取“拉长板凳”的做法,保留“老人”的原有待遇不变,实行“新人新办法”。原来是正处长的,如果因为部门整合而降为副处长,但仍然保留其正处级待遇。但如果是新提拔的副处长,将实行新的待遇方案。

  (欧阳四平)改革前后政府部门设置对比调整前

  社会管理部门和政务部门(20个)1.市政府办公厅2.公安局3.监察局4.民政局5.司法局6.人事局7.劳动局8.建设局9.教育局10.卫生局11.法制局12.审计局13.口岸办公室14.侨务办公室15.计划生育办公室16.文化局(加挂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牌子)17.外事办公室(加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18.规划与国土资源局19.统计局20.城市管理办公室(加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执法监管部门(4个)1.工商行政管理局(加挂物价局牌子)2.质量技术监督局3.药品监督管理局4.环境保护局

  综合与经济管理部门(13个)1.经济贸易局2.农林渔业局3.发展计划局4.财政局5.地税局6.科学技术局7.旅游局8.水务局9.信息化办公室10.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11.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12.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13.交通局(加挂港务管理局牌子)

  赋予行政职能事业单位(8个)1.档案局2.公路局3.气象局4.社会保险管理局5.机关事务管理局6.体育局(加挂体育总会牌子)7.民防办公室(加挂地震局牌子)8.住宅局调整后

  政府机构设置(22个):1.市政府办公厅2.发展和改革局3.贸易工业局4.教育局5.科技与信息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统战部同属办公)6.公安局7.监察局8.民政局9.司法局10.财政局11.人事局12.劳动与社会保障局13.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14.建设局15.规划局16.交通局17.水务局18.农林渔业局19.文化局20.卫生局21.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2.审计局

  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府直属机构(12个)1.环境保护局2.统计局3.工商行政管理局4.质量技术监督局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7.城市管理局8.旅游局9.口岸办公室10.法制办公室11.外事办、侨务办公室12.台湾事务办公室(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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