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经理被“情人”敲诈6年贪污33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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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16:24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身为国有企业经理,今年48岁的于久军在灯红酒绿中拜倒在石榴裙下,并用贪污公款的办法来应付“情人”的敲诈。今天上午,被控贪污333万元的于久军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他被押进法庭时眼神慌乱,不敢直视旁听席上的亲属。 1996年,于久军升任怀柔区新禹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经理。一次,于久军去歌厅玩时,一名叫任秀梅的年轻女子引起了于久军的注意。于久军在法庭上说,他当时喝醉了,和任秀
而此后,攥住于久军“小辫子”的任秀梅姐妹经常到于久军公司要钱。于久军不但一次次满足对方的要求,自己也开始挥霍公款,使新禹公司这个原本效益不错的国企陷入了困境。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自1997年至2002年间,于久军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虚造施工队人工费等手段先后44次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333.3万元。 据市检二分院的检察官介绍,新禹公司财务混乱,是于久军6年中贪污数百万元的客观因素。据了解,作为国有企业的一把手,于久军堪称公司里的“一枝笔”,他自己想花多少钱,就大笔一挥从公司会计那里提出多少钱,少则几万,多则20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