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多米尼克国建立外交关系 两国总理会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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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00:25 新华网 | |||||||||
3月24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多米尼克总理斯凯里特。应中国政府的邀请,多米尼克国总理斯凯里特于近日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并与中国政府签署中多建交公报。双方决定自2004年3月23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3月30日,中国政府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克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多米尼克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通过友好谈判,决定自2004年3月23日起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据外交部消息,应中国政府的邀请,多米尼克国总理斯凯里特于近日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并与中国政府签署中多建交公报。双方决定自2004年3月23日
温家宝说,中国政府和人民对多米尼克国政府和人民一向怀有友好情谊,中多建交为两国关系揭开了新的一页。中方深信,只要双方信守建交诺言,加强交往,增进了解和信任,不断扩大政治、经贸、文教等领域的合作,两国关系必将持久、稳定、健康地发展,造福于两国人民。温家宝说,中国政府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巩固和发展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关系是这一政策的基石。中国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与包括加勒比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为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斯凯里特表示,中国是国际舞台的重要力量,多米尼克国与中国建交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多米尼克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多米尼克国将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积极发展与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与斯凯里特于3月23日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中多两国建交联合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