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拐嫁人恋上新夫 丈夫起诉离婚欲告重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04:01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南京3月29日电 妻子不堪丈夫沉迷赌博,离家打工却遭拐卖,被拐卖之后,妻子却逐渐对新“丈夫”产生了感情。妻子是否构成重婚罪?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近日在一起离婚诉讼中,认定涉案的妻子不构成重婚罪。 1987年10月,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陈升(化名)将相恋两年的姑娘孙梅(化名)娶进家门。1988年,女儿的出生让这个家庭充满了温馨。但是,生活的压力让陈升透不过气
1995年11月,孙梅在打工途中,被人拐卖到了安徽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嫁给了五十多岁的男人秦斌(化名)。慢慢地,孙梅觉得秦斌似乎对自己更好一些,她也就安心留了下来,和秦斌过起了夫妻生活。1997年7月,她为秦斌生了一个可爱的男孩。 2000年10月,得知孙梅消息的陈升在妇联的帮助下从安徽把孙梅接回了家,但两人的感情却再也无法好转。陈升的辱骂、对儿子和秦斌的思念,使孙梅于2002年10月悄悄回到了秦斌家。 今年2月17日,陈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表示,保留追究孙梅重婚刑事责任的权利。 雨花台区法院深入调查后认为,孙梅在被拐卖的情况下,与秦斌在一起生活是被迫的,非自愿的。虽然后来她逐渐接受了秦斌,但她在“重婚”行为发生时被迫的主观心态并不因此而改变。因而,孙梅不构成重婚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