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频借高利贷妻子怒拘债权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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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07:54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谢礼鹤、符何金、记者杜王景瑛报道:近日,上饶县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邓某偿还原告祝某欠款11.116万元。 从1999年11月23日起,邓某陆续多次向同学祝某借款,约定借款按每月8分计息。至2000年12月1日,邓某向祝某借款本息合计18.236万元,并出具了一张欠条。此后,祝某多次向邓某催要,邓某于2001年8月还款2.5万元,此后再未还款。2001年8月25日,祝某到邓某
法院审理认为,邓某所欠的15.736万元中,高利贷利息4.62万元违反法律规定,应从欠款中扣除。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