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两岸来往手续放宽 台商来烟可获5年“暂住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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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08:42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从4月1日起,我市将进一步简化台湾居民来往祖国内地及居留手续。凡投资设厂的台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再受投资金额、效益等条件的限制,均可获得5年以内有效暂住加注及多次入出境签注。 据介绍,简化措施还包括:内地居民的台湾配偶,在内地原籍居住的70岁以上人员以及寄养在内地的儿童,可申请办理3年以上的暂住加注和多次入出境签注。对原籍居住又不符
投资设厂先期来内地考察、协商、签约及先期筹办人员,需多次来往内地的旅游和航空人员,可获签1年有效多次入出境签注。(邹刚京华)责任编辑:张涛来源: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