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开展“六项禁令”专项检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09:0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记者王冬梅)为检查环保系统“六项禁令”落实情况,国家环保总局将于4月5日至25日开展“六项禁令”专项检查活动。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国家环保总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蒋延东介绍,此次检查分为三个组,主要以听汇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深入到服务单位和部门,了解对环保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评价,收集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此次检查主要内容一是“六项禁令”颁布后,各级环保部门是否结合实际对“六项禁令”的贯彻执行,做出具体研究部署;二是“六项禁令”颁布后,本地区和部门贯彻执行情况,有没有违反“六项禁令”以及查处情况等。 2003年11月26日,国家环保总局向社会公布了《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2004年1月1日起全国环保系统正式实施“六项禁令”。六项禁令的内容主要是: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监测、统计、验收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严禁干预、插手环保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设备;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