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选业委会“砍低”过半物业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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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09:0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郭强)近日,一个好消息在哈尔滨市中植方洲苑住宅小区1200户居民中不胫而走:该小区物业管理费从以前的使用面积每平方米1.50元下调到0.65元,足足下降了一大半。这一价格是该小区民主推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的结果。建筑面积为23万多平方米的中植方洲苑自2001年底建成进户后,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当时开发商将物业管理委托给哈尔滨徐虎物业公司,物业费的标准定在使用面积每平方米1.50元。这一收费标准是由物业公司自己测算、报物价局批准确定的,但业主们普遍认为偏高。第一年迫于
根据我国新颁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业主委员会决定采取协商的办法确定物业费。他们对照物业公司提供的2003年198万元物业管理费预算,聘请专业会计对小区园林绿化、安保、保洁、设备费用、设备运行和行政费6项开支逐一审核,刨去其中不合理开支,加上税及7%的物业管理利润,确定为120万元,由此定出每平方米0.65元的价格。这一价格得到了物业公司的认可。 以前,中植方洲苑的物业费收缴率一直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物业费下调后,目前收缴率达到了70%以上,不少业户开始主动上缴物业费。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定价,这在哈尔滨尚属首例。对这一结果,中植方洲苑业主委员会和哈尔滨徐虎物业公司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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