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要控制法定传染病发病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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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3:33 新华网 | |||||||||
昨日,长沙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年底前长沙市必须完成市、县4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的房屋建设和设备添置,完成市级紧急救援中心、5个县(市)传染病医院(区)的建设,以及9所乡(镇)中心卫生院的配 套建设。并要求今年将法定传染病控制在140/10万以下,确保不发生非典、人禽流感、二号病的暴发流行。副市长曹亚 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今年必须抓好疾控机构、医疗救治体系和乡镇卫生院的建设。疾控机构建设项目应于7月31日以前完成 ;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应于5月底以前完成规划和设计,6月底以前全部开工,年底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乡镇卫生院建 设项目,3月底以前制定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计划,4月全面开工建设,年底以前完成建设任务。 曹亚指出,近几年来,长沙市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一直在150/10万左右,发病较高的依次为结核、肝炎、淋 病、痢疾等。今年,各部门要努力抓好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将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40/10万以下,确保不发生 非典、人禽流感、二号病的暴发流行;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狂犬病的综合预防控制工作,县级综合医院及疾控机构应具备艾 滋病毒抗体初筛检测能力,狂犬病发病率下降30%,完成结核病发现治疗管理任务;建立职业病防治网络,年内组织两次以 上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危害监督,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努力控制不发生群体性职业中毒事件。 会上,各区(县)政府、部门负责人当场递交了各项任务的目标责任状,长沙市政府将对此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唐江澎)来源:长沙晚报作者:唐江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