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处理4起特大煤矿事故 78人被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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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4:44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3月30日电(古文洪、钱海山)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批复处理了4起煤矿特大事故,78名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和法律的处理。 这4起事故分别是去年发生的登封市白坪香煤窑沟村东风煤矿7.13特大突水事故、伊川县奋进煤矿黄村分矿9.2特大突水事故、登封市送表乡昌达煤矿10.9特大透水事故,汝州市联营孙店煤矿11.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7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93.75万元。
河南省联合调查组认定,这4起事故均属责任事故。其中,造成21人死亡的登封市东风煤矿透水事故,矿长樊国学和两名投资合伙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登封市两位副市长、市煤管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乡党委书记、乡长在内的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党政纪处分。 造成16人死亡的洛阳市奋进煤矿突水事故,矿长、县矿产煤炭局局长、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等责任人分别受到行政撤职、降级、记过、记大过、党内警告等处分。因辖区一年内接连发生三起煤矿事故,洛阳市政府也向省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并给予全省通报。 造成17人死亡的登封市送表乡昌达煤矿透水事故,给予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村支书任学忠开除党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处分,并建议依法罢免其市人大代表资格,另外3人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副乡长、乡党委正副书记、市煤炭局正副局长、市长和分管副市长等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撤职、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共追究责任者26人。 造成22人死亡的汝州市联营孙店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对矿法人代表王万杰给予开除党籍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等6人给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撤职等处分,对市煤炭局包矿监察员、市煤炭局正副局长、正副镇长、正副市长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撤职、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