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保基金收支情况要向人大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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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4: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社保基金将上“保险锁” 本报讯记者曾璇、通讯员任宣报道:社保基金收支情况要报人大!备受瞩目的《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草案)》昨日进入二审程序,而草案中新增的一款极短的条文则引起广泛的叫好之声。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兰芳本月在北京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时,曾在分组审议时指出:目前,社保基金每年的收支没有纳入政府预算范围,也没有提交给人大审议,这笔钱金额很大,是群众的“养命钱”,应该进入人大监督的视野。 据了解,《条例(草案)》今年初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一审时,就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关注。委员们认为,社保基金一分一毫都取之于民,使用稍有不当,则关系社会稳定。截至2002年底,全省社保基金结余达到497亿元,占全国的20%,当年社保基金收支规模也达到300多亿元,如此庞大的资金,对社保基金的监督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委员们指出:应当监督社保基金收支的每一环节! 省人大财经委一审期间提出的相关建议,在昨天拿出来的《草案修改稿》第六条中得到了体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情况。财经委的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意味着,社保基金的收取从计划开始,就要报到人大,支出的情况、与预算是否相符等,全都要向人大报告,无疑为群众的这笔“保命钱”,又上多了一道“保险锁”,而且比政府自己监督、群众监督等要更加有力。 据悉,广东省在全国首开先河实施的《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及《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有关条例,规定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扶贫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的收支管理情况、本级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以及教育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等,人大有权监督。(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