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清欠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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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5:41 新华网 | |||||||||
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30日电 “新疆尚未清偿的工程款还有55亿元人民币,按国家建设部提出的清欠目标,新疆 清欠工作仍然十分艰巨”,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肖徽在3月27日召开的新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说。 国家建设部提出的清欠工作目标是,2004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2003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5年6月底 前基本解决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6年10月底前基本解决拖
经初步摸底了解,新疆共拖欠工程款64.2亿元人民币,目前尚未清偿的还有55亿元。新疆建设厅计划于今年5 月底,彻底摸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底数,并将明确有关各方的清欠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肖徽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款,不仅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大局和建筑业的持续健康 发展,同时对遏制盲目投资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