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管理新办法下月实施加重处罚占道挖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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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6:09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刘万专实习生魏华报道我市《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将于2004年4月1日起实施。 现有《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内容较为原则,一些条款的操作性不符合我市实际,严重影响了现有城市道路功能的发挥。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对于有效指导、规范城市道路管理各种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其主要特点一是不再将道路“规划”列入本办法的适用范围,避免了重复或挂一漏万;二是明确管理主体和职能划分;三是加强对非政府投资建设道路的管理;四是规范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工作;五是改革了城市道路移交接管程序;六是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加大了处罚力度,突出了挖掘计划性管理;七是强化道路文明施工管理;八是强调道路管理工作中各部门的相互配合。 通讯员上官爱民摄 (图片见PDF版A4版) 作者:本报记者刘万专实习生魏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