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年报即将发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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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6:10 深圳晚报 | |||||||||
法律顾问年报即将发表 市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免费取阅 本报记者王雅实习生庞茳文通讯员王峻周苑芬报道记者近日从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获悉,《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年报(2004)》即将公开发表,这是以年报的形式向市政府
据悉,该年报是国内首次面向大众公开发表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年报。2003年6月2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在颁行《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法律顾问室应当发表年度工作报告,至迟不得超过次年3月31日。”深圳市法律顾问工作室经过3个月的收集整理,该年报已付梓成稿,并印刷成册,现置于福田区上步中路市府二办附楼101室,有兴趣者可以凭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取得该年报一份。 作者:本报记者王雅实习生庞茳文通讯员王峻周苑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