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启用新版环保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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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6: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海东)北京市环保局今天宣布,从4月1日起启用新版机动车环保标志,旧版环保标志停止发放。在今年3月31日前已领取的2003年、2004年度的环保标志,在标志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期满后作废。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高本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的作用和防伪功能,市环保局对标志的设计和印制工作进行了公开招标。新版机动车环保标志将进一步突出保护环境和车辆尾气排放
新版环保标志的发放仍执行原规定,即达到相当于欧1以上标准的汽油车(含治理改造车)和达到欧3以上标准的柴油车发给绿色环保标志;其他车辆达到相应标准的发给黄色环保标志。环保标志管理的咨询电话:88413154;监督举报电话:123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