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8项扶持粮食生产措施保持适度自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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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7:05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李荣3月30日报道:上海市政府近日出台8项扶持粮食生产措施,以确保上海郊区每年100万吨的粮食生产总量,确保粮农收入稳定增长,保持粮食适度自给能力。 据介绍,这8项扶持措施包括:
─—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治力度,从规划和制度上稳定粮田生产面积。立即组织对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的全面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在已建成60万亩高产、高效粮田的基础上,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在郊区重点粮食生产区域再投资建设40万亩高产、高效粮田,增加粮食产量。 ──今年继续对种粮农户实施直接补贴。对水稻种植规模在5亩以下的,每亩补贴60元;5亩至15亩的,每亩补贴70元;15亩以上的每亩补贴80元。 ─—加快种子更新换代,发挥良种增产潜力,提高水稻高产保优栽培技术的到位率。今年继续对粮农使用列入上海市优质水稻推广计划的水稻良种实施补贴。按全市平均每亩用种量,凡使用优质杂交水稻种子,每公斤补贴2元;使用优质常规水稻种子,每公斤补贴1元。 ─—在前几年已对农民取消村提留、乡统筹和对农林特产税、农业税实行零税率的基础上,从今年起,上海郊区农村停止执行劳动积累工和劳动义务工。 ──推进上海农田化肥、农药减量计划的实施,鼓励推广绿肥种植,以加强农田地力建设。从今年起,对列为养地计划的粮田换茬种植冬季绿肥的,按每亩30元补贴给农户。 ─—每年水稻播种之前,由有关部门及时向农民公布稻谷最低收购价,充分发挥价格的导向作用,鼓励农民多种粮并出售余粮。 ──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稳定农资价格,密切关注市场价格的变化,必要时实行最高限价,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上海市市长韩正说,此次出台的8项措施是让农民直接受益的“干货”,让农民能自己把账算清楚。上海各地要以最快速度把政策向农民交底,建立和完善3个层面的粮食工作责任制,即区县长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责任制和粮食加工经营企业责任制,确保粮食生产和供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