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绝不允许乱动农民的耕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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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9: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3月30日电(记者 范迎春)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机动地的面积不准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但是仍然有一些地方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挖空心思打土地的“算盘”。在“山高皇帝远”的黑龙江省桦川县苏家甸镇朱家村,“机动地”面积竟然达到了总耕地面积的50%,这种明显违背中央农村政策的做法,必须坚决制止。 土地历来被广大农民群众视为“命根子”,在我国粮食主产区,农村二三产业尚不
掩盖耕地的实有面积,随意扩大机动地的比例,无论是用作什么名堂,都是对中央土地政策的违背。少数胆大妄为的乡村干部,把集体土地看作“私有财产”,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私人买卖”,置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于不顾,随意处置耕地,借机敛财。如此行为,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应当予以制止并认真查处。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信访案件中涉及到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足见其已成为影响农村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切实解决好土地问题,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不受侵害,是对乡村干部的基本要求,是保护农民利益的底线,必须引起各地的足够重视。 当前,中央政府已经开始在黑龙江、吉林等省进行取消农业税试点。一方面,广大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因此空前高涨;另一方面,耕地的“身价”也随之提高,更会勾起少数心术不正的乡村干部的占有欲和支配欲。因此,要提高警惕,坚决保证农民应得的耕地面积,保护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坚决防止少数人截留中央政策,防止类似机动地超标这样侵害农民利益的事件再度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