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赃物”再行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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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2:37 新京报 | |||||||||
刘某两偷中友百货服装,被判拘役5个月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穿着前一天偷来的衣服再次到商场偷衣服,结果被当场抓获。昨日,偷衣者刘某被西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去年12月16日,外地来京人员刘某来到西单中友百货二层服装柜台前,大模大样地拿
就在刘某被扭送经过商场MISSK专柜时,该专柜售货员宋某发现刘某身上穿的棉服很像本专柜昨天丢的。经询问得知,刘某头天已经来过中友百货一趟,轻而易举地“拿”走一件MISSK棉服,尝到甜头的她再次故伎重演,谁料当天手一伸就被抓。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盗窃的两件衣服价值1000多元,已构成盗窃罪。(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