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制定人民陪审员制 按专业分3组聘期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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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3:4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昆明3月30日电 (记者张文凌)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陪审员聘任及管理规则》试行以来,今天,该院向按规则规定遴选出的29位人民陪审员正式颁发了聘书。《规则》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就人民陪审员的遴选和聘任、权利和义务、管理和使用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规则规定,昆明中院聘任的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加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民事
昆明中院聘任的29位人民陪审员,其聘期均为两年。人民陪审员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其职业知识、特长,按照案件数量比例,将陪审员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3个组,由各审判庭管理、使用。昆明中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的聘任、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