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车祸牵出多角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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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4:52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邓萍实习生林祺)昨日,记者从北碚区法院获悉:一起车祸牵出多角赔偿。 2003年7月14日,孙忠跟随舅舅汤刚雇请的驾驶员一同到北碚某工地拉泥土,因车未点燃火,司机便叫他找辆车来拖。孙忠看见了不远处的实习驾驶员黎春,便叫黎开车(车主为梁朋)帮忙拖一下。正在忙活的黎春让孙先上车点火预热,他则拿着工具到该车左后轮胎处
受重伤的黎春便以人身伤害为由,将孙忠、汤刚以及自己打工的车主梁朋推上被告席,索赔15万余元。 北碚区法院日前判决:不具备驾车资格的孙忠发动汽车将黎碾压受伤,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7.9万余元;汤刚是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车辆未尽到管理责任的梁朋赔偿2.6万余元;黎春明知孙忠无驾驶资格证书,却让其帮助发动汽车,且在未告知孙的情况下,就拿工具到后轮胎处拧镙丝,本身有一定过错,故自己承担2.6万余元的相关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