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我的歌 赔35万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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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5:5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一歌城播放香港某公司音像制品被告上法庭 本报讯(记者徐建)昨日,香港新力唱片有限公司将重庆钱柜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5万元。其诉讼的理由是,被告未经许可擅自播放其享有著作权的音像作品。据悉,这是本月初华纳、中唱等50余家海内外著名唱片公司向全国万余家娱乐场所发出律师函后,重庆首例歌城因播放卡拉OK音乐被告上法庭的案件。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日上午,北京律师郭春飞、成都律师黄春海以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据称,2003年6月19日,他们发现钱柜歌城以营利为目的,将新力唱片享有著作权的MV(音乐录影)以卡拉OK的形式向公众放映。“播放作品包括黎明演唱的《酸》、《全日爱》、《ThatisLife》3首”。 二律师表示,新力唱片是以上3首作品的权利人,钱柜歌城未经许可擅自放映该作品,不仅严重侵犯了新力唱片的权益,而且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35万元。 庭审中,钱柜歌城没有对新力唱片享有上述3首作品的著作权提出异议,但对原告提供的有关侵权证据表示了质疑,称相关照片和音像资料并不能证明播放地点就在钱柜歌城。法庭经过审理后,宣布择日作出判决。 从3月1日起,华纳、环球、SONY、中唱等50余家海内外唱片公司联合向全国12000多家卡拉OK经营者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使用权利人的音乐电视(MTV)、音乐录影(MV)、卡拉OK作品,并支付赔偿金。据悉,成渝两地有近700家娱乐场所被列入“版权罚款单”名录,其中,有上百家卡拉OK经营者先后收到了律师函。 据悉,全国首例KTV侵权案日前判决,北京市二中院判决北京唐人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停止涉案放映行为,赔偿华纳唱片经济损失23000元和诉讼费用15000元。 徐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