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改进法规制度建设为反腐败提供制度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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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7:12 黑龙江日报 | |||||||||
宋象贤 记者 李晶琳 本报30日讯全省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今天在哈尔滨召开,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杨光洪强调,要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为契机,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会议传达了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1999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法规工作,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法规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 会议指出,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是大势所趋,机遇难得,任务繁重而艰巨。要针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针对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切实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党规国法相衔接,用科学的态度搞好调查研究。 杨光洪在讲话中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是推动反腐败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的重要措施,是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保证,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任务。 杨光洪强调,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大力宣传两个《条例》,研究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实施的配套制度,加强对两个《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杨光洪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领导,创新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工作水平。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反腐败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提出和制定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对法规工作的领导;在健全法规工作的规划机制、归口管理机制、信息交流机制、备案审查机制和加强同有关机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不断创新法规工作机制;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为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