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选拔干部:谁推荐谁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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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7:27 扬子晚报 | |||||||||
泰州市委近日出台《县(处)级领导干部人选署名推荐责任制暂行办法》,要求必须填表推荐,并署上具体责任人的名字。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向市委推荐人选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推荐责任人;领导干部个人向市委推荐人选的,其本人是推荐责任人。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原则上应是工作关系,被推荐人为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方可破格推荐。推荐人要实事求是地反映被推荐人的德才素质和工作表现,说明推荐理由。如对被推荐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失察,或明知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不如实反映的,将视情节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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