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火腿案”嫌犯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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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7:4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浙江金华市金东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对金华毒火腿案犯罪嫌疑人曹锡洪、曹锡平兄弟提起公诉。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36岁的曹锡平为永泰火腿食品厂法人代表,去年10月底,该厂在加工火腿过程中,曹锡平之兄曹锡洪授意操作工将“敌敌畏”倒入水缸内浸泡火腿,而曹锡平得知此事后也没有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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